行號設立登記

辦理流程:

1.簽代辦委託書(由本事務所提供,負責人需親自簽章)。
2.取行號名稱,確認組織型態(獨資or合夥)、營業項目、營業地址及設立之資本額。
3.向縣市政府辦理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。
4.經營許可業務者,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文件(無則免送)。
5.備齊相關應備文件,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。
6.國稅局申請營業登記,並辦理領用統一發票...等事宜。

應備資料:

1.申請書。
2.資本繳足之存款證明 (資本額超過25萬元者檢附)。
3.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。 4.經營許可業務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(無則免送)。
5.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約影本及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(或所有權狀)影本。
6.商行大章及負責人私章。(可由本事務所代刻)
7.合夥契約書及合夥人身分證明文件(獨資商行則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