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份有限公司-改選董事、監察人變更登記

辦理流程:

1.簽代辦委託書(由本事務所提供,負責人需親自簽章)。
2.確認董事、監察人應選名額。
3.召開股東會、董事會。
4.備齊相關應備文件,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。
5.國稅局辦理變更營業登記。

應備資料:

1.申請書。
2.股東會議事錄(主席及記錄需要親自簽章)。
3.董事會議事錄(主席及記錄需要親自簽章)(股東會已決議新址者免附)。
4.董事會簽到簿(出席董事需要親自簽章)。
5.法人股東指派之董事、監察人其指派書(無則免)。
6.董監事願任同意書影本(董事長應加填一份董事長願任同意書)。
7.新任董監事身分證明文件。
8.大章及負責人私章(印鑑章)。
9.變更登記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