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份有限公司-補選董事、監察人變更登記

辦理流程:

1.簽代辦委託書(由本事務所提供,負責人需親自簽章)。
2.召開股東會選任應補選之董事、監察人名額。
3.召開董事會選任董事長(如有補選董事長者)。
4.備齊相關應備文件,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。
5.國稅局申請變更營業登記,並辦理換發購票證...等事宜。

應備資料:

1.申請書。
2.股東會議事錄(主席及記錄需要親自簽章)。
3.新任董監事身分證明文件。
4.新任董監事願任同意書影本(如有補選董事長者應加填一份董事長願任同意書)。
5.董監事身分證明文件。
6.原公司章及負責人私章(印鑑章)。
7.新的負責人私章(本所可帶刻)(如有補選董事長者)。
8.變更登記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