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份有限公司-暫停營業登記

辦理流程:

1.簽代辦委託書(由本事務所提供,負責人需親自簽章)。

2.召開董事會確認停業日期。

3.備齊相關應備文件,向主管機關申請暫停營業登記。

4.國稅局辦理暫停營業登記。

應備資料:

1.申請書。

2.董事會議事錄(主席及記錄需要親自簽章)。

3.公司章及負責人私章(印鑑章)。

注意:申請停業,每次最長不得超過一年,如未復業可於法定時間內繼續辦理延長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