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資(合夥)商行-所在地變更登記

辦理流程:

1.簽代辦委託書確認變更事項(由本事務所提供,負責人需親自簽章)。

2.確認新的所在地。

3.備齊相關應備文件,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。

4.國稅局申請變更營業登記,並辦理換發購票證...等事宜。

應備資料:

1.申請書。

2.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。

3.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約影本及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 (或所有權狀)影本。

4.商行大章及負責人私章(印鑑章)。

5.合夥同意書或合夥契約書(獨資則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