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資(合夥)商行-所營業務變更登記辦理流程:1.簽代辦委託書確認變更事項(由本事務所提供,負責人需親自簽章)。2.確認新的營業項目。3.向縣市政府辦理營業項目預查(減少營業項目則免)。4.經營許可業務者,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文件(無則免送)。5.備齊相關應備文件,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。6.國稅局辦理所營業務變更登記。應備資料:1.申請書。2.經營許可業務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(無則免送)。3.商行大章及負責人私章(印鑑章)。4.合夥同意書或合夥契約書(獨資則免)。 |